党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学校党委、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监督和检查学校统一战线工作。

2、负责联系学校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学校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3、负责联系地方民族与宗教事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研究拟定重要政策、措施;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及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台属及回大陆定居的台胞的统战工作,及有关眷属身份审定工作。

5、负责落实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社会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6、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积极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学校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校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负责指导各党总支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并指导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9、抓好党委统战部机关和学校统战系统的党建工作,提高统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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