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政权的组成上采取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
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大正式确定了这一方针。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国内阶级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大陆范围内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各民主党派都已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个变化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亲密合作,奠定了新的政治基础。因此,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上,党中央又提出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第一次把它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具体说,就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互相批评,互相帮助。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是亲密的同志关系,相互之间应该采取以诚相待,真心相见的态度;对国家和民族的大事,各党派也要共同挑起历史的重担,做到有荣共享,有辱共当。"十六字方针"的客观依据是各部分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差异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则生动地表述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