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统文〔2016〕1号
关于印发《中共咸宁市委统战部
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统战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办,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咸宁市委统战部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委统战部
2016年3月23日
中共咸宁市委统战部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统战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实施办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着力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凝心聚力,务实创新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增强统战干部看齐意识,为建设“五个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1. 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全面落实年”活动。将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细化为需要着力抓好落实的若干重点事项,开展调研督查,推动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认真履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2. 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凝聚共识行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看齐意识。结合我市实际,在各民主党派组织开展“五四六”学习实践活动,抓好以守法诚信、增强发展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在无党派人士中开展“同心同行作贡献”活动。
二、着力增强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3. 不断提升政党协商的成效。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代市委起草并组织实施《2016年中共咸宁市委与党外人士协商计划》,组织召开季度座谈会、高层谈心会、人事安排协商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和主委联席会议。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建言献策”行动,为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支持和保障,继续办好《建言专报》。
4. 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民主监督。推动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加强民主监督的意见》,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推进民主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
5. 支持民主党派搞好换届工作。指导制定《各民主党派咸宁市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制定关于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换届工作的意见,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协商制定《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规程》,支持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支持民主党派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机关管理。
三、大力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6.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增强发展信心。开展“助推转型升级行动”。完善统战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常性联系机制,协助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制度化平台。构建健康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一带一路”、“一江一山”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展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深度挖掘成功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7. 积极服务工业崛起。探索完善“统战部、工商联+招商局、商务局+高新区”招商模式,重点配合做好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香港等区域内的经贸洽谈活动。发挥海外联谊会、光彩事业促进会、黄埔同学会、中华职教社、楚商大会等统战平台优势,积极为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牵线搭桥。继续支持通城省级“同心工业园”建设。
8. 指导工商联做好换届工作。制定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意见,指导市、县工商联(总商会)完成换届。对在各级人大、政协以及工商联(总商会)等方面作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贯彻落实“凡进必评”的规定,做好综合评价工作。
9. 指导支持工商联做好商会工作,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加快异地商会建设步伐,新成立1-2家市级异地商会。加强对异地商会、行业商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促进各类商会规范化运转。指导工商联深入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
10. 整合资源服务社会发展。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村、脱贫奔小康”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全市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脱贫。继续开展“同心·助力”活动,重点推动助学、助困、助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 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我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机构建设,配齐人员,规范运作。组织市知联会各议政小组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推动统战工作向高校、科研院所、基层单位延伸。
12. 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开展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登记工作,建立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库,建立健全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加强培训使用。
13. 突出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专项调研,加强与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网络人士、留学人员等新群体的统战工作,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外人士主动发声,发挥正能量。
五、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14.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加大支持少数民族政策措施的督查落实力度,探索建立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体系。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调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落实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执法主体资格和三级宗教工作网络。
六、积极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15. 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物色发现一批高素质的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加强政治引导和互动交流。推动建立香港爱国友好社团与咸宁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协助组织好“2016年香港咸宁绿色产业产品周活动”和“慰问香港湖北乡亲活动”,切实做好相关重大投资项目的对接落地和旅游产业合作互动的推进工作。加强同海外华人华侨友好社团的联络沟通、交流交往,邀请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组团来咸参观考察交流。积极为港澳台海外企业排忧解难。
七、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6. 抓好党外代表人士使用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拓宽党外代表人士发现视野,注意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领域物色发现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及时更新完善党外人士数据库。以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为契机,推进市、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党外干部配备。积极推动党外干部轮岗交流,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工作。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工作。落实党外干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咸宁市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17. 落实好教育培训规划。抓好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二期党外干部(县级)主体班调训工作。做好第三批挂职锻炼党外干部管理工作。
18. 协助市委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重点做好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常态化的协调服务工作。
19. 加强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发现、引导、储备、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八、不断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
20.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两遵两为”意识。切实加强看齐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1. 加强理论政策调研和宣传信息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加大统战工作对外宣传。将统战理论政策调研和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抓好统一战线门户网站建设。
22. 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统战部门建设和工作指导。
23. 抓好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以“能力建设年”为抓手,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行部机关干部“六个一”制度。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抓好精准扶贫、“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社区帮扶联系点工作。统筹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建立工作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入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