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
湖科党发〔2014〕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战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战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更好地加强校院(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组织的沟通、交流和了解,进一步调动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组织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现就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联系交友的范围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以上职务的人士和担任民主党派校委员会(总支、支部)正副主委的人士。
3.归侨、侨眷、港澳台眷属中的代表人士。
4.党外人士中的教授、学科带头人。
5.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
6.与我党长期合作、已离退休的党外代表人士。
7.其他需联系交友的党外人士。
二、联系交友的内容
1.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各项重大举措、重要事项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定期以各种形式向联系交友对象通报情况,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联系交友对象的沟通、交流,促进共识,加深友谊。
3.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联系交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可以就学校、院(部)、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个人的工作、思想、生活,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交换意见。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对党外朋友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他们的善意,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不够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朋友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学校党政齐心协力。
四、联系交友的主要措施
1.明确联系交友人士。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提请党委研究确定。党员中层干部正职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统战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商定。每学年,可视情况对联系名单作适当调整。
2.坚持定期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每学期主动联系、谈心至少一次,可利用教学交流、科研合作、业务往来等机会随时进行交谈;也可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登门拜访。
3.建立联系交友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情况,列入校、院(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组织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的表现,也将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成效的重要标准。
4.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统战部及时向党委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学校党委常委成员重点联系省、市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并分别重点联系1个民主党派基层支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党外人士交友联谊。
五、联系交友的有关要求
1.党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交友对象的工作安排,了解制度落实情况,收集、反馈党外代表人士与各民主党派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实施,将其纳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党委统战部反馈有关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对待这项工作,主动保持与联系交友对象的密切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外代表人士发生变动,应适时调整联系人员名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2014年湖北科技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